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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3-11-19 | 次浏览

KU游体育官网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KU游体育官网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扩大经营范围,变更及增加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医疗器械III类:III-6846-1植入器材、III-6842-2植入性人工器官(人工关节假体、定制关节假体、脊柱内固定器);销售医疗器械I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II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I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生产富血小板血浆制备系统、医用离心机、运动损伤软组织修复重建及置换植入物、医用内窥镜系统;生产非医用口罩(仅限疫情期间生活保障);货物进出口;技术推广;销售非医用口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增材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3D打印服务;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